上帝為什麼要求殺死動物作為對罪的犧牲和奉獻?

羊肉

聖經詳細描述了祭壇上的動物捐贈。 p>

現代世界中的一個人真誠地不明白為什麼上帝可以為殺害無辜的動物而高興,以為人類的罪孽增添罪惡。這對於現代人來說很難理解。 p>

早在《聖經》開始時,我們就看到動物的犧​​牲是人類的主動。 p>

過了許多日子﹐該隱帶了地裡的果實為供物【或譯:禮物】獻給永恆主。 亞伯也帶了他羊群中那些頭一胎生的﹑和羊的脂肪來獻上。永恆主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

( 創世記 4:3-4 )

很明顯,上帝不接受來自大地果實的犧牲,不是因為犧牲的組成,而是因為該獻祭的該隱本人。請注意,該隱提供了一些水果,而亞伯則提供了他所擁有的最好的。這就是上帝對該隱說的話: p>

假使你行得對﹐哪有不抬起頭來的?你若行得不對﹐罪就伏在門前了;它渴想要引誘你﹐你卻要管制它!」

( 創世記 4:7 )

上帝通過一位叫以西結的先知傳達了他對犧牲的真正態度。 p>

因此我也索性給他們不好的律例﹐給他們不能使人活著的典章; 因他們使一切首開母胎的孩子經過火而獻為祭﹐我就用他們這些祭獻來玷污他們﹐使他們驚駭;為要使他們知道我乃是永恆主。

( 以西結書 20:25-26 )

許多人願意殺死無辜的動物,只是為了讓上帝“忘記”自己的罪過。人們沒有註意到動物的痛苦,而是將罪孽的寬恕置於無辜者的痛苦之上。當他們獻祭時,人們並沒有悔改自己的罪過。 p>

永恆主發神諭說:這一切都是我手造的﹐這一切都是我的【傳統:這一切就都有了】。但以下這種人我倒要垂看:我要垂看卑遜謙虛﹑心靈傷痛﹐一聽見我的話﹑就戰戰兢兢的人。 「嘿﹐宰牛的﹑殺人的﹑宰獻小羊的﹑打折狗脖子的﹑獻上素祭的﹑獻上豬血的﹑燒乳香為表樣的﹑祝頌『無有』之神的:嘿﹐這些人呢﹑選擇他們自己的路﹐他們心裡喜悅他們那些可憎惡的事。

( 以賽亞書 66:2-3 )

通過允許人們為罪過而犧牲動物,上帝想表明我們罪惡的嚴重性,為此我們必須用鮮血償還……但是犧牲的決定屬於那些不了解罪惡真實願望的人上帝。 p>

難道永恆主還喜悅千千的公羊﹐或萬萬的油河麼?難道我可為我的過犯獻我的長子?為我的罪獻我身所生的果子麼? 世人哪﹐永恆主已指示了你甚麼是善:永恆主向你要的是甚麼:無非是要你行公義﹐愛堅貞﹐謙卑謹慎跟你的上帝同行阿。

( 彌迦書 6:7-8 )

他們不明白明顯的真理-沒有獻給上帝的犧牲和禮物可以消除我們的罪過或清洗我們的良心。受害者的血世代相傳。 p>

〈那種帳幕原是表樣﹑象徵這現世時期的〉;按這制度﹐所供獻的禮物和祭物都不能使禮拜的人良知上完全潔淨﹐

( 希伯來書 9:9 )
其實在這些事上﹑每年反而使人記起罪來呢; 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是不能把罪除掉的。

( 希伯來書 10:3-4 )

因此,當上帝看到的百姓看到因罪惡而流灑的無辜動物的血時,他們並沒有悔改。他們沒有尋求寬恕,而是選擇了用他人的鮮血贖罪的道路。 p>

上帝看到人們沒有悔改,看到動物的血為自己的罪惡而流血,上帝便將自己的兒子送入人們的手中,以致某種痛苦的死亡。 p>

葡萄園主說:『我要怎麼辦呢?我要差我所愛的兒子去;或者他們會尊敬他。』 園工看見他﹐卻彼此議論說:『這是承繼產業的;我們殺他吧﹐產業好歸我們。』

( 路加福音 20:13-14 )

從聖經中我們知道,祭司首先為他的罪獻了祭,然後只有他可以為人民的罪獻了祭。耶穌是無罪的,他不需要為自己的罪而犧牲。同樣,耶穌不想要無辜受害者的鮮血,而是完全遵循上帝的旨意犧牲了自己。 p>

他無需乎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先要替自己的罪﹑然後替人民的罪獻上祭物;因為他把自己獻上﹐就將這事儘一次作完了。

( 希伯來書 7:27 )
也沒有藉著山羊和牛犢的血﹐乃藉著自己的血﹑儘一次地進去﹐就立得了永世的贖放。

( 希伯來書 9:12 )

我們歸咎於上帝的所有這些殘酷的犧牲實際上都在於我們和我們的罪過。 p>

我們仍然需要思考如何接受耶穌為我們的罪所犧牲。如果我們不承認自己的罪過,那麼我們就會拒絕他的犧牲以及對我們的救贖。如果我們承認自己的罪過,那麼我們了解到我們也對上帝兒子的死感到內。因為如果我們無罪,那麼耶穌將不需要死... p>